1、党纪国法,金科玉律,一尘不染;邪恶永退。
2、国法公平不可失,所以宁可大义灭亲,不可因私废法。
3、勤政廉洁人民拍手称快,奢淫腐败党纪国法不容。
4、而在这些杰出的美国立宪者中,人数所占比例巨大的法律饱学之士又起到绝对中流砥柱的作用,也就是本文所说的那些“美国开国法律人”。
5、船舶扣押法律制度作为解决海事争议的重要程序之一,也是世界各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业己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6、众所周知,唐代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较有代表性。
7、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8、君不见,各国留学生络绎于途,争相参加LSaT考试,期待挤入美国法学院“登天梯”。
9、不过,“同工同酬”并不等于待遇完全一致,这是记者从日前在上海收官的“‘律·动中国’FESco2013全国法律巡讲”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
10、斯坦顿与参议员达洛讨论当前的形势,然后他们向美国法警署的舒特介绍了迈可一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