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为监察委员,对於公务员失职提出弹劾,本是名正言顺的事。
2、比如美国国会就有权在充足理由的前提下,弹劾总统和大法官。没有一个人是选上就可以吃上定心丸的,就是在任期内,也不是一定保险的,国会议员也是一样。国会有专门设立的道德委员会。
3、众议院选举本院议长和其他官员,并独自拥有弹劾权。
4、韩国总统弹劾案生动地体现了宪法与政治之间的密切联系。
5、美国的总统、副总统和所有的公务员,因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被弹劾并被认定有罪的,应予免职。
6、训政时期,监察院拥有弹劾、审计、调查、纠举、建议、监试和同意等监察权。
7、印尼国会周一以大比数通过向涉嫌贪污的总统瓦希德提出的第二项谴责动议,最高权力机构人民协商会议很可能稍后会提出弹劾动议。
8、弹劾案在众议院通过后即转交参议院审理。
9、开始时嘉靖皇帝也是十分支持复套之策的,总兵仇鸾贻误军机,被曾铣弹劾,嘉靖将他削官入狱。
10、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为受宠,恃恩用事,也被狄仁杰毫不留情地揭露弹劾,而且狄仁杰对皇帝的说情也一点不买账,最终将他拉下了马,“一时朝廷肃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