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巩海峰,枣庄晚报副总编,因工作日中午饮酒,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2、平舆县委*记王兆军、县长张怀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平舆县副县长杨荔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平舆县环保局副局长胡超峰等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六是对半年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部门,由市级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限期进行整改。
4、罗山县纪委已给予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所长陈德远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副局长张玲、总工程师包君进行诫勉谈话。
5、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蔡会广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按程序对崔凯进行诫勉谈话。
6、2015年4月30日,该局副局长许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局党组*记周永成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7、仙桃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之明受党内警告处分;市发改委主任周忠义被诫勉谈话。
8、市纪委给予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之明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发改委主任周忠义诫勉谈话。
9、“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诗篇诫勉时人及时行乐之际,须有节而不废正事。
10、济南大学对教材科科长高新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教务处分管教材工作的副处长魏俊超进行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