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风,春雨,春暖花开,喜迎春回大地,警徽,警衔,警服在身,伴我警钟长鸣。
2、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3、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4、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5、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6、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
7、第十一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8、第二十四条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的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9、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10、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