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第一款作出保留的任何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通知比利时政府撤消此保留。
2、截至2004年6月29日时,未签署公约但希望成为缔约方的国家可通过加入方式这样做,这是一种相当于批准的一步法。
3、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4、它于2005年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170个以上的缔约方。
5、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6、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7、本文正是立足于此,在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后,着重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在租船合同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它因为航运业的特点而体现出的特殊性。
8、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9、这些案件由外交部负责处理,而海牙公约缔约国的案件则由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部、以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法庭进行处理。
10、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