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的创新在于提出了违宪审查的双轨制.
2、最高法院享有裁定法律违宪而予以废止的权利,但总统保留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参议院则拥有对被提名者的实际否决权。
3、这可能不违宪,但绝对不是今天得保守派斗士们所期望看到得结果。
4、除了低级官员,哪个有档次的官员会说这种公然违宪的横话?
5、因为美国民主基金会反华,你就以刷中国网站的屏,以违宪压制言论自由予以响应——这岂不授柄于人?五毛王*蛋,你这理由太牵强了喂?ToP。
6、因涉嫌“亲朝”而被控“违宪”的韩国统合进步党议员全程戴着口罩并手持横幅静坐示威,甚至在全体议员起立迎朴槿惠入场时,仍不动如山。
7、元(新台币,下同);她以丢鞋属言论自由、“社维法违宪”等理由提起抗告,但二审认为她的举动未尊重社会中以“安定生活”为重要价值的社群,驳回抗告。
8、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公开了一份冗长的判决书,确认前总统穆沙拉夫授予总统阿西夫?扎尔达里和其他成员的特赦令违宪。
9、他们会草草通过政治上受欢迎的法律,他们知道行政部门会否决或司法部门会判定违宪,这样以来,那两个部门会被指责为法律执行失利与法律解释失败。
10、普通法法律至上学说的自然延伸是宪法至上,其间接的结果就是以司法权审查违宪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