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
2、目前学术界通行的律师权利定义存在不周延之处,律师民事诉讼权利的定义也很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律师民事诉讼权利重新定义。
3、在实践中,民事诉讼审前争点整理程序的完善对促进集中、高效地解决我国民事纠纷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4、第六章“民初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泥守与权变”。
5、这份16页的民事诉讼书要求损害赔偿,但未说明具体数额,并要求永远禁止被告在未来实施此类非法行为。
6、前苏联民事诉讼法理论认为,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为了追求案件的实体公正。
7、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三被告向该院提起管辖异议,认为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被告住所地均为天津市,因此认为本案不应由朝阳法院管辖。
8、缺席判决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9、第七卷包括完整的俄勒冈州法律分类中的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以及专家意见和重要案例。
10、并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与缺席判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