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后一章刑篇分析本罪的配刑原则及刑种完善。
2、本罪是属于与行为犯、结果犯并列的情节犯.
3、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其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
4、同时,对于本罪中罚金刑的适用及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也应予以充分重视.
5、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同时又提出了证明主观故意的一些措施.
6、如对涉及主体方面的担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以及对本罪的刑事追究中出现的不协调问题等等。
7、第一章论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演进,本罪的立法价值和现实基础。
8、最后论述了本罪的概念和罪名的设置.
9、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策动叛变或策动叛敌的行为。
10、中国家电业鼎盛时期风云人物,原爱多VcD创始人胡志标,2000年以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入狱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