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是属于与行为犯、结果犯并列的情节犯.
2、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尽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区别又是十分明显的。
3、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其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
4、本罪的行为特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肉刑或变相肉刑。
5、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同时又提出了证明主观故意的一些措施.
6、在司法实践中本罪与其他犯罪容易混淆,应加以区别.
7、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认识洗钱罪的特征,才能正确认定本罪。
8、在斗殴故意问题上,文章主张主观上的对偶性仅是对客观斗殴行为的一种说明,这种故意不是本罪主观方面要件中的故意内容。
9、本文在论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对理论界争议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外国相关犯罪的立法,对本罪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10、中国家电业鼎盛时期风云人物,原爱多VcD创始人胡志标,2000年以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入狱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