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本文便是试著以行政与法的观点,去探讨此一地方分权与地方税制之改革的问题。
2、出卖人处分权不影响其买卖合同的效力。
3、透过纷繁复杂的制度,我们看到“分权制衡”、“主权在民”的观念,是人类共通的精神财富。
4、这六方面的因素不断推挤我们的体制。原本,这一体制是为了分权,最终达成折衷方案,现在却成了一个优柔寡断的制度。
5、最近,神奈川县又打出了“独立国”的特区政策,想要从国家政府手中分权。
6、要按照执行工作规律要求,探索建立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
7、王宠惠提出,避开宪法的有关规定,赋予总统在特定时期的紧急处分权力。
8、在利改税完成后,以“分灶吃饭”的分权方式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资源支配能力。
9、洛克的分权,其实是两权分立,孟德斯鸠虽然认识到司法权也很重要,但他也只不过是从执法权中分离出一个模糊的裁判权。
10、“联邦?自治乎?地方分权乎?中央集权乎?内阁制?总统制?委员制?*裁制?”他考虑着将要行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