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
2、渎职罪犯罪构成理论既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非常大的问题。
3、罪犯杨永明的犯罪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定罪处罚。
4、对恶意透支型犯罪构成要件应予以完善。
5、罪过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在犯罪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6、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
7、然后,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现行行贿罪的立法疏漏进行了探讨和建议。
8、我国犯罪构成中的犯罪对象,在不同的场合被赋予不同的含义。
9、“春秋决狱”也弥补了成文法的不足,对中国古代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10、罪名定义是犯罪构成要件的综合,共有六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