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次一位警察对联邦法官说,辩护人只是公平之车的刹车装置而已。法官的回答是:没有刹车的汽车毫无用处。刑事审讯就是在这些力量的较量中发挥作用。
2、其辩护人在事实与法律适用方面行使辩护权,均不应受到限制。
3、你们对这些小事纠缠不休,正好变成了少女最得力的辩护人.
4、而朱某的辩护人认为,朱某在案发后,已经主动退赃46万余元,且在看押场所遵守监规监纪,确有悔改表现,希望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记者了解到,公设辩护人制度是指,由政府买单聘请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制度,也就是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所称的“指定辩护”。
6、他们在法庭上曾经碰过面,他当时是年轻的公设辩护人,她则是助理地方检察官。
7、据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转述,吴淑珍劝陈水扁不要为难公设辩护人,不过,陈水扁则反呛,如果有能耐,“就赶快帮我解除羁押”。
8、辩护人认为,李某高并无直接碾压人员,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轻伤或轻微伤,可见其良心未泯。
9、此案开庭审理时,杜相进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先拿啤酒瓶砸杜相进,杜相进在被人殴打的情况下拔刀伤人,属于防卫过当。
10、公设辩护人主张符合自首要件,希望法院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