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
2、都是其儿子、丈夫所为,我支持他的疑惑,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担心,经验表明,确有家属暗中自行受贿的替罪羊,也确有逞性妄为在前、推诿塞责在后的被告人。
3、1998年8月25日零时,被告人徐辉在二楼阳台收衣服时,见邻居女青年严某娟独自从家出来,遂起歹念。
4、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5、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友灿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在杜培武、佘祥林、赵作海等重大冤案错案曝光后,人们发现,这些案件的辩护律师当初都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悲催的是,他们的辩护意见都没有被采纳。
7、在这些案件中,有被告人承认,多次观看手机多媒体卡中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视频,产生“圣战”思想,参与非法制造枪支、预谋杀人犯罪。
8、检方指控,2001年末,锡林郭勒盟苏尼特碱业公司郭某送给时任锡林郭勒盟副盟长的被告人白志明虎头牌猎枪一支,白志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猎枪存放家中。
9、上午10时44分,前方记者传来消息,检察院举证还在进行,但被告人时军锋表示“我对以前和以后的举证都无异议”。
10、三名被告人都发现,管教民警段宝仁在提审犯人时,有不锁门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