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党特务组织血债血还公审大会控诉。
2、“南京大屠杀”中,嗜杀成性的侵华日军屠杀了三十多万中国平民,欠下了一笔难以偿还的血债。
3、血债累累的凶手是没有资格乞求人民的宽恕的。
4、如果接下了赔款,就等于我们将他们的罪责勾消了,这样日本就赎清了罪恶,在中国没人有饶恕日本的权力,不要赔款就让日本永运背着血债。
5、是不是都是事亲至孝呢?甚至也有调查报告指出,全球前五百大的企业家,个个都是孝顺的人物啊!幼女被拐后不认父母,血债累累。
6、民妇是破了身子的人,已经一钱不值,只要公道处置了我一家三口血债,什么罪我都领了!
7、更糟的是,那店主身负数条人命,血债累累,他的血更是怨气冲天,阴邪无双啊。
8、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账上。
9、由于她的叔叔杀了人,按照部落解决纠纷的风俗,爱莎在12岁时就和她的妹妹一起被送给了死者的家庭‘偿还血债’。
10、当她得知仇人的后代已回到法国,立即告发,并发誓讨还血债;后来发现仇人之子逃脱,又立即追杀,不料因自己的手枪走火而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