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七条现役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2、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3、第十七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第四十七条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5、第七条企业可以对富余职工实行待岗和转业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确定。
6、细细看罢“红七条”诸多内容,可谓每一条内容都昭昭在目、直面大学现实问题,既包括学术腐败、论文抄袭、招生腐败,也包括规范与学生之间恋爱关系。
7、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8、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9、第三十七条乡、族乡、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
10、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