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在犯罪未遂案件中,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不同。
2、教唆犯的犯罪未遂问题既与单个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区别,也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有所不同,情况非常特殊和复杂。
3、当数额犯犯罪未遂与既遂并存时,应当以一罪论处,并从一重从重处罚。
4、笔者认为,单位犯罪未遂,是指在单位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单位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犯罪既遂的一种未完成犯罪形态。
5、着手实行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节点。
6、作为故意犯罪,牵连犯也有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多种犯罪停止形态。
7、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均属于数额犯或者情节犯,故知识产权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8、根据我国犯罪概念含有定量因素的特点,数额犯和情节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9、而对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认定为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
10、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