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默权与辩护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保障被追诉人的两项基本权利。
2、在现代法治国家中,辩护权不仅包括被追诉者自我辩护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享有律师辩护的权利。
3、同时,它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特殊手段。
4、其辩护人在事实与法律适用方面行使辩护权,均不应受到限制。
5、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
6、被告人有辩护权,这一辩护权受到宪法的保障。
7、十二、刑事咨询权是犯罪嫌疑人的基础性权利,是辩护权的基础,具有独特的诉讼价值,应当引起法学界的关注和立法者的重视。
8、被告人有获得律师辩护权。
9、为有效保障辩护权,在两大法系国家,虽然存在具体制度设计上的差异,但都有保障辩护律师信息知悉权的措施。
10、在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及犯罪事实范围内,在不妨碍被告人辩护权行使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变更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