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实践是困难的:除非某些人有双重国籍,剥夺他们的公民权意味着使他们无“国”可归。
2、双重国籍向来是个棘手问题。
3、但和加纳不同,津巴布韦不承认双重国籍。
4、坦桑尼亚不允许双重国籍,但Lusinde先生是英国籍坦桑尼亚人,尚不清楚要使用哪一国的法律起诉他。
5、我有双重国籍,我同时是寮国和美国的公民。
6、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法院以诈欺罪判二年。
7、2008年哥伦比亚武装革命力量释放了囚禁6年之久的人质,享有法国和哥伦比亚双重国籍的她就是英格丽德.贝当古。
8、当地警方透露,他们在交火后的现场附近逮捕了一名具有双重国籍的26岁男子,这位嫌疑犯和一名警官都受了伤,不得不被送往医院救治。
9、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前“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10日上午已收到来自台“外交部”的相关函覆文件。
10、而今年5月就曾有国家杜马议员提议,要求如配偶或儿女拥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官员必须通报这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