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流刑的出现是封建统治者“明德慎罚”传统思想的反映,体现了唐宋之际社会的重大变革。
2、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3、从这种见解出发,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
4、“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5、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尽管如此,主张“人性恶”的荀子仍然强调德为行政之本。
6、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
7、并提出明德慎罚原则,要求以德为指导,力求做到刑罚得中,从而缓和了周初尖锐的阶级矛盾,造就了“成康之治”。
8、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9、所以到了周王朝,周公对成王的教诲便成了“明德慎罚”、“敬德保民”、“以德配天”。
10、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性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