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刑”的具体方式是“明德慎罚”———崇尚德政,慎施刑罚,惟敬王刑,以成三德。
2、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3、“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4、某以为治理国家须明德慎罚、惟刑之恤。
5、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
6、并提出明德慎罚原则,要求以德为指导,力求做到刑罚得中,从而缓和了周初尖锐的阶级矛盾,造就了“成康之治”。
7、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8、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性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9、西周统治者从殷“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的结局中,制定了“克明德慎罚”的方略。
10、“刑法者,国之重器也”,先贤们从历代兴衰中总结出了“明德慎罚”的法谚,在此种情势下,也有拿出来再学习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