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案子你们在处理时罚不当罪,建议在量刑上再研究一次。
2、毁了别人的一生,罚不当罪。
3、罚不当罪固然不足以威慑来者,但即便用重典,难道就可以永绝后患吗?一个偶然的判例无论多么严厉,都不能替代社会机制尤其是法律机制的适时调整。
4、连名字都不敢点的处罚,可以说是罚不当罪。
5、“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6、和解之后不是免除刑事责任或罚不当罪,只是把最严厉程度降低到次严厉程度,由死刑立即执行改为适用死缓或无期徒刑。
7、幅度内量刑,但明显偏轻,且未区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处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仅对绿大地公司判处400万元的罚金也明显偏轻,罚不当罪。
8、其实,舆论之所以对判决产生失望,也是基于这一初衷,因为在普通民众眼中,如此“罚不当罪”的判决显得有些轻,很难对那些“马路杀手”起到震慑作用。
9、内量刑,但明显偏轻,且未区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处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仅对“绿大地”公司判处400万元的罚金也明显偏轻,罚不当罪。
10、被告人认为法庭判得不公正,罚不当罪,有权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