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美国采用的是辩诉交易,即诉方与辩方达成的、经法官略加审核的协议。
2、因此,他们宁可与公诉人达成辩诉交易,同意就较轻的罪名认罪,以换取减刑。
3、它反映了这样的现实:即虽然在理论上辩诉双方在陪审团庭审中拥有相等的胜诉机会,但事实上诉方通常拥有许多优势。
4、检察官说他已签了辩诉协议,但没透露具体细节。
5、沉默权是讯问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诉交易则又是犯罪嫌疑人打破沉默、自愿供述的激励机制。
6、这种严重依赖辩诉交易的做法经常受到美国法律制度观察者的批评。
7、诉辩交易产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采取辩诉交易可以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早日得到补偿,也有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和谐关系。
8、最近的两个例子揭示出接受辩诉交易与出庭受审之间的差异。
9、随着我国“辩诉交易第一案”的出现,是否应当引进辩诉交易制度引发了学术界和司法界激烈的争论。
10、封面上还印有4册书的主题内容,分别是讼师的禀单、辩诉;法院的判例、批词;律师的诉状、辩诉;名人的公文、函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