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列举事实,说明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2、演讲者所举事例张冠李戴,真个贻笑大方。
3、一般情况下,选举事务处与选民的通讯均为中、英双语并用。
4、即使你已经有了去你所在州的选举事务所投票所必须证件,但如果你确实想在11月4日投票,那么你可能需要确认一下你的证件是否通过审查。
5、然而,如你未能提供足够及正确资料,选举事务处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登记申请。
6、凡将举事,必先平意清神,清神意平,物乃可正。曾国藩
7、演讲者所举事例张冠李戴,真个贻笑大方。
8、1900年初,禹之谟与唐才常等人由上海同赴汉口,预定于阴历七月十五举事。
9、其俗举事行来,有所云为,辄灼骨而卜,以占吉凶,先告所卜,其辞如令龟法,视火坼占兆。
10、“举事为先、待人以诚,开拓进取、善善恶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