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被羁押者不能援用司法救济方式质疑审前羁押的合法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问题较为严重。
2、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也使系统的效率有所降低。
3、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
4、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普通救济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独立程序,也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重要环节。
5、一百零一、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廖勇指出:向秀琴与原配有法律婚姻,又与方小明构成事实婚姻,符合重婚罪界定。
6、一百零二、据其介绍,现行律师法是2008年最新出台的,当时已明确在其中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凭“两证一书”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7、一百零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问题。
8、阐述刑事赔偿对刑事诉讼进行救济的科学内涵,阐明刑事赔偿救济刑事诉讼的具体范畴,并对刑事赔偿救济刑事诉讼的责任免除作了阐述。
9、在整个刑事诉讼中,若相互对立的控诉与辩护双方对抗的能力旗鼓相当,那么,控辩平衡就得以实现。
10、此外,环保局提议,对达到上述九条规定的公司免予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