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被告人口供的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差,缺乏完备的证据规则,难以保障口供发挥应有的作用。
2、长期主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和中国律师学。
3、侦查实验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一项侦查措施,在侦查破案以至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其他侦查措施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4、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分析:其一,刑事简易程序是提升刑事诉讼法效率的最有效措施。
5、中外刑事诉讼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错误的审判之果从来都是结在错误的侦查之病枝上的。
6、“陷阱取证”一词概念源于刑事诉讼法学中的诱惑侦查。
7、那是一桩新鲜的案件,不是普通买卖合同,不是财产纠纷,民事侵权行为,或刑事诉讼法,或法律方法。
8、在整个刑事诉讼中,若相互对立的控诉与辩护双方对抗的能力旗鼓相当,那么,控辩平衡就得以实现。
9、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提供证言的同案犯具有特殊地位.
10、口供的获取在刑事诉讼当中主要来源于三个阶段:一是侦查阶段;二是审查起诉阶段;三是审判阶段。
